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核算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呀?

2024-05-06 08:56

1.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核算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呀?

说的简单一点:
 一 成本法:对被投资单位1.无控制2.无共同控制3.无重大影响4.占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20%以下(三无+20%以下)

 二 权益法:与上面相反 (三有+20%以上)
通常题目中就会明确告诉你这几点,然后根据题目所给信息做出判断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核算什么时候采用成本法,什么时候采用权益法呀?

2.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怎么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帐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下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结转。其中:
1.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按基准日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计算)的金额,计入“投资成本”明细科目;
2.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如为正差的,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如为负差的,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具体会计处理:
1.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指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
2.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指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

3. 为什么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核算范围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成本法核算。
    3.对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适用于权益法。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为什么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4. 什么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5. 上市公司股票为什么不能从成本法转成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转为权益法核算,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法律法规要求,如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外商投资企业为25%)以上股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及以上股权并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一个投资企业倘若拥有被投资单位20%股权,在新旧制度转轨衔接时,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问题。二是增持股份导致,即在实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投资企业原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低于20%,后通过增持股份,从而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超过20%并且具有重大影响,这时也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问题。
探讨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即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之一:(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2)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于法律法规要求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无疑符合准则规定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第一个条件,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核算。但是对于增持股份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尚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上市公司股票为什么不能从成本法转成权益法核算

6. 求好心人解答一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为什么还要确认营业外收入??(具体见下例)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以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入账价值,有时候当付出的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时就产生了营业外收入,这是成本确认的方式,你把成本法的要求和投资成本确认的方式弄混了,初始投资和再次投资都是非同一控制下的投资,他们成本计量的方法是一样的。

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会计政策变更吗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是会计政策变更
常见的会计政策包括:
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
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采用成本模式,还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是指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例如,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是以购买价款,还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5、无形资产的确认
是指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
是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对换入资产的计量。例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7、收入的确认
是指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例如,企业确认收入时要同时满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
8、借款费用的处理
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
9、合并政策
是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纳的原则。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年度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等。

扩展资料
会计政策变更的核算方法: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一、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调整法通常由以下步骤构成: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编制相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3、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
4、附注说明。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1、根据新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3、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4、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二、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政策变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算会计政策变更吗

8.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大多数人都在问,成本法如何转换成权益法。
在我看来权益法转成本法,直接转就行了。
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当时取得的时候,多花钱了就当商誉,不处理。
少花钱了,你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现在又新取得40%股权,这40%股权也同上处理,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多了不管,少了,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你说的“原持股的20%在新取得40%股权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个不存在的东西,再说一边: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不可能有什么差额了,除非你不会权益法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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