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种类有哪些?

2024-05-18 21:36

1. 简答题: 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种类有哪些?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券商)的业务一般可以分为:

1、证券经纪类业务,也就是代理买卖股票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保荐、担任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顾问等等

3、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业务,赚取差价和利润。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资产管理业务。

简答题: 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种类有哪些?

2. 简答题: 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种类有哪些?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券商)的业务一般可以分为:
1、证券经纪类业务,也就是代理买卖股票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保荐、担任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顾问等等
3、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业务,赚取差价和利润。
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资产管理业务。

3. 证券公司业务类型有哪些

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咨询、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 经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等业务。 扩展信息: 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规定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从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损失,具体提取比例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和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为控制和化解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证券业健康发展,2008年4月23日通过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了证券公司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整、撤销、破产清算和重整、监管协调、法律责任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协调和监督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过程中,相关地方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过程中,应当保证证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分别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不得混业经营。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出借给他人。 

证券公司业务类型有哪些

4.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几种?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如下: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一、证券公司欺诈客户的行为有哪些
证券公司以及其从业人员欺诈客户的行为包括: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以及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件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故意提供或者明知为虚假信息为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融资融券;
(六)证券做市交易;
(七)证券自营;
(八)其他证券业务。

5. 证券公司业务类型有哪些

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咨询、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 经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等业务。 扩展信息: 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规定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从年度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损失,具体提取比例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和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为控制和化解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证券业健康发展,2008年4月23日通过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了证券公司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整、撤销、破产清算和重整、监管协调、法律责任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组织、协调和监督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过程中,相关地方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过程中,应当保证证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分别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不得混业经营。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出借给他人。 

证券公司业务类型有哪些

6. 证券主要有哪些种类?


7. 证券有哪几类?

证券种类:
1.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债券。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按发行主体不同可分为三大类:(1)企业、公司债券,是指一般企业和公司发行的债券;(2)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补偿流动资金的不足而发行的债券;(3)政府债券,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代理机构基于财政或其他目的而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库券、财政债券、建设公债、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
3.认股权证。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持证人的无限期或在一定期限内,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份的权利凭证。
4.基金券。或称基金受益凭证,是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发给投资者,用以记载投资者所持基金单位数的凭证。

证券有哪几类?

8. 我国证券公司有哪四种业务范围?

【摘要】不同的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也是有所不同的,人们为了便于区分,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性质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四大类。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国证券公司的四大业务范围。\x0d\x0a投资分红保险划算么?重疾分红险,投资保障两不误。 投资银行业务\x0d\x0a目前国内证券公司从事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证券承销业务,也称证券代理发行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根据与发行人确定的发售方式,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代理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活动。根据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承销方式和包销承销方式,其中包销承销方式又包括全额包销、定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三种方式。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种类、市场需求状况、具体发行要求以及自身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能力选择。国内目前股票承销主要采用的是余额包销方式,它是指证券公司承诺在证券发行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包销。其实质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x0d\x0a此外,投资银行业务还包括财务顾问业务、代理兑付证券业务等。财务顾问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公司经营管理顾问,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业务。代理兑付证券业务是证券公司利用其营业网点,接受客户委托对其发行的证券到期进行兑付的业务。与国际证券市场相比,国内券商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承销业务与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是承销业务的一种延伸。随着证券市场的开放以及竞争的加剧,证券市场的创新尤其是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将层出不穷,收购兼并业务、项目融资、创业资本融资以及其它创新业务将使投资银行业务摆脱目前主要局限于证券承销的局面。\x0d\x0a证券经纪业务\x0d\x0a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客户)的委托代投资者(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随着集中交易制度实行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才能取得交易席位,即进行证券交易的操作资格,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场内进行交易,只能通过拥有席位的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来完成交易。目前国内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主要通过开立证券营业部,“等客户”上门开户,在美国等证券发达市场,证券公司并无大面积的豪华营业部,代之以大量的证券经纪人,方便快捷地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从而形成目标市场的不断细化,证券公司间各有特色。\x0d\x0a证券自营业务\x0d\x0a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合法资金进行证券买卖的业务,自行决定证券买卖的时机、价格、数量等,由此而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也由证券公司承担。其与经纪业务的区别在于证券自营产生的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而经纪业务中证券买卖的风险由客户承担。\x0d\x0a证券资产管理业务\x0d\x0a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x0d\x0a慧择提示:证券公司的四大业务范围就是以上介绍的四种,有没有加深您对证券公司的了解呢?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证券公司的业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一定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