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周转金与财政周转金的区别?

2024-05-19 04:52

1. 预算周转金与财政周转金的区别?

 一、定义的不同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政府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而财政周转金是指财政部门设置的采用信用方式供有关单位有偿使用的资金。二、有偿性与无偿性预算周转金是无偿的,财政周转金是有偿的。三、设置目的不同预算周转金是各级总预算为调剂预算年度内资金紧缺而设置的基金,是国家财政后备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后备基金的一种形式,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目的在于增强预算资金后备,资金管理形式固定、用途单一;而财政周转金则是财政总预算资金体外循环,是财政资金的信用形式,设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支持经济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地方财政设置的具有特定用途的、有偿使用的资金,即财政周转金,如小型技改贷款、支农周转金等。四、设置账户不同预算周转金由于用途单一,不单独设“预算周转金存款”专户,包含于国库存款内;财政周转金侧重于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必须单独设财政周转金预算外存款专户。

预算周转金与财政周转金的区别?

2. 财政周转金收入属于预算内的吗

这两句并不矛盾,第一句准确点说应该是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二句应该是“财政周转金收入”。“财政周转基金”是净资产类科目,而“财政周转金收入”是收入类科目。年末周转金支出要转入周转金收入,形成的周转金结余在“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方反应,最后要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所以,补充周转金最终效果也就是补充了周转基金,补充周转金可以说是过程,补充周转基金可以说是最终结果。这两句实质是一个意思:收到占用费或利息时,总预算会计做账,借:其他财政存款,贷:财政周转金收入——占用费收入
或
利息收入。这个分录即表达了收回的利息收入、占用费收入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又体现了“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是用于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和占用费收入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财政周转基金是财政用于有偿使用的资金,在列报财政支出的同时转入。周转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费收入)按规定扣除必要的业务费用后应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五十三条
财政周转金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部门从上级借入财政周转金所支付的占用费以及周转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开支的相关费用。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322号科目
财政周转基金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设置的有偿使用资金。2.用预算资金增补有偿使用周转基金时,借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回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用财政周转金收入补充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部门财政周转基金总额,年终余额结转下年。4.本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第425号科目
财政周转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及占用费的收入情况。2.本科目应设置“利息收入”和“占用费收入”二个明细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取得占用费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占用费)。3.年终结账时,应将“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额为当年财政周转金收支结余数,应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3. 财政周转金收入属于预算内的吗?

这两句并不矛盾,第一句准确点说应该是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二句应该是“财政周转金收入”。“财政周转基金”是净资产类科目,而“财政周转金收入”是收入类科目。年末周转金支出要转入周转金收入,形成的周转金结余在“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方反应,最后要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所以,补充周转金最终效果也就是补充了周转基金,补充周转金可以说是过程,补充周转基金可以说是最终结果。这两句实质是一个意思:收到占用费或利息时,总预算会计做账,借:其他财政存款,贷:财政周转金收入——占用费收入
或
利息收入。这个分录即表达了收回的利息收入、占用费收入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又体现了“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是用于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和占用费收入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财政周转基金是财政用于有偿使用的资金,在列报财政支出的同时转入。周转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费收入)按规定扣除必要的业务费用后应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五十三条
财政周转金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部门从上级借入财政周转金所支付的占用费以及周转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开支的相关费用。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322号科目
财政周转基金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设置的有偿使用资金。2.用预算资金增补有偿使用周转基金时,借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回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用财政周转金收入补充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部门财政周转基金总额,年终余额结转下年。4.本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第425号科目
财政周转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及占用费的收入情况。2.本科目应设置“利息收入”和“占用费收入”二个明细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取得占用费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占用费)。3.年终结账时,应将“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额为当年财政周转金收支结余数,应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财政周转金收入属于预算内的吗?

4. 预算周转资金与财政专项周转金核算的内容是否一致

从定义来看,应该是不一致的。财政专项周转金是有偿使用的,而预算周转金不是。

财政专项周转金是由财政部门管理的,按照有偿原则周转使用的财政资金。

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政府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

5.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核算方法

各级财政设“财政周转金收”科目,核算财政周转金占用费和利息收入。该科目下设“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取得借款“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取得借款占用费收入或放款利息收入时借记“其它财政存款”科目,贷记“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及相应明细科目,年终结转周转金收支结余时,将周转金收入净额如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为总括反映财政周转金收笔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时应将财政周转金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列示于“财政周转金收入”项目中。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核算方法

6.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核算方法

各级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置“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核算因使用周转金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发生有关费用时记入该科目借方,支出收回时记入该科目贷方,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周转金支出累计数,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如数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借方。“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下设“占用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前者核算因借入上级财政周转金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后者核算委托银行放款而支付的手续费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的有关费用支出。

7. 预算周转金的核 算

 根据财政部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会计应当设置“预算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本级预算周转金的来源和余额。设置和补充预周转金时,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无发生额。 为了正确核算预算周转金的设置与使用情况,应设置“预算周转金”账户。该账户核算各级财政设置的用于平衡季节性预算收支差额周转使用的资金。预算周转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设置,并不得随意减少。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时,借记“预算结余”账户,贷记本账户。本账户借方一般无发生额。周转金动用时,仍直接减少国库存款,而不能借记“预算周转金”。若“国库存款”余额小于“预算周转金”,即表明“预算周转金”已经动用。[例1]经批准,某乡财政开始建立预算周转金,县财政拨来预算周转金1.8万元,乡财政收到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国库存款  18 000贷:预算周转金  18 000[例2]某县级财政用一般预算结余增设预算周转金10万元,根据有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一般预算结余  100 000贷:预算周转金  100 000

预算周转金的核 算

8. 财政净资产的预算周转金的概述

(一)定义:是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入与支出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二)设置预算周转金的原因:季节性收支不平衡 (三)预算周转金设置与动用的原则:1.预算周转金一般从年度预算结余中提取设置、补充或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2.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只供平衡预算收支的临时周转使用,不能用于财政开支。3.已设置或补充的预算周转金,未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不能随意减少。年终,必须保持原核定数额,逐年结转。4.预算周转金的数额,应与预算支出规模相适应支出的逐年增长,预算周转金也相应地补充。(四)预算周转金的核算1、核算内容:“预算周转金”用来桉算各级财政机关为加强预算后备力量,按照规定设置的预算周转金。预算周转金不需进行明细核算.贷方:登记设置或补充数;借方:登记核减数或上级抽回数(一般很少发生),贷方期末余额:反映预算周转金实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