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审计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有哪些?

2024-05-19 06:34

1. 什么是审计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有哪些?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师在审计工作中可能采用的,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的程序。一般审计程序表示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具体如下:
1、审计计划阶段,各级审计机关为履行审计职责而对计划期内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作出统一安排,指导着一个地区、一段时间内的审计工作。只有切实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才能充分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覆盖面,保证审计工作高质高效地进行。
2、审计实施阶段,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财务收支项目实质性审查,进而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作出审计评价等。一方面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协调配合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审计人员自身实施审查与取证的过程。
3、审计终结阶段。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扩展资料:
审计程序实施的及时性
内部审计机构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一个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是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因而可根据需要随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进行审查。
可以根据需要,简化审计程序,在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及时开展审计;可以通过日常了解,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的苗头,并且可以迅速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或向本部门、本单位最高管理者反映,以便采取措施,纠正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项目计划

什么是审计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有哪些?

2. 基本的审计程序有哪些?

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

3.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准备。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3、审计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程序的类型

1、检查记录或文件
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的目的是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

2、检查有形资产
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检查有形资产程序主要适用于存货和现金,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等。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3、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4.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审计程序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按照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审计程序可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三种,这三种审计程序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5.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审计程序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按照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审计程序可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三种,这三种审计程序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6. 审计程序包括哪些

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
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它是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
中国国家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环节。

审计的类型:
1、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例如,对客户执行的存货盘点或控制活动进行观察。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并且在相关人员已知被观察时,相关人员从事活动或执行程序可能与日常的做法不同,从而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对真实情况的了解。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必要获取其他类型的佐证证据。
2、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7. 什么是审计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有哪些

什么是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某个时间,对将要获取的某类审计证据如何进行收集的详细指令”。

简单地说,就是为了获得审计证据要做的事情。

审计程序的种类

审计程序可分为总体审计程序(三个大程序)、具体审计程序(七个小程序)。

总体审计程序

总体审计程序,可以理解为审计工作的总体“大步骤”、审计工作的“总体流程”。

首先,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这就是风险评估程序。

其次,通过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控制测试,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内控做的好,可以有效防止一些重大错报的发生,因此,控制测试可以看做是,为发现认定层次的错报而实施的间接程序;实质性程序,就是直接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而实施的程序。

具体审计程序

具体审计程序,就是为了获取具体的审计证据具体要做的事情。

具体审计程序可以分为七类:

(1)检查。就是注册会计师对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2)观察。就是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比如,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执行的存货盘点。

(3)询问。就是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相关人员获取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

(4)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比如,向银行询证存款账户余额、向供应商询证应付账款金额等。

(5)重新计算。是注册会计师重新计算相关数据,以核对其准确性。

(6)重新执行。是注册会计师独立地重新执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程序。

(7)分析程序。是注册会计师分析不同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来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七种类型的具体审计程序,不一定会应用于针对每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审计中,要根据被审计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特征,选用不同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审计证据。

什么是审计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有哪些

8. 审计程序分别有哪些

审计程序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按照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审计程序可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三种,这三种审计程序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2、审计准备。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每个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3、审计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4、审计终结。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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