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是什么

2024-05-19 05:15

1. 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1、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2、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3、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4、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法律依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第三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第五条 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承办具体业务。第十二条 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第十三条 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第十四条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第十五条 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是什么

2. 河南省大病救助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河南省大病救助标准:1、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2、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3、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4、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第三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第五条 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按统筹地区承办具体业务。
第十二条 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第十三条 分段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综合考虑大病保险资金收支情况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第十四条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考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第十五条 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3. 河南省大病救助政策条例,河南省大病救助范围包括哪些病

 大病医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大病保险,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各地措施
  2012年11月29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内容、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资金筹集、承办方式等七个方面,明确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实施意见》明确,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当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医保在内原则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福建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按当地城乡居民当年医保筹资标准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参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险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筹资标准。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进一步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此外,福建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存在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继续治疗的大病救助对象,将给予再一次的救助。
  扩容
  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进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人社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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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病救助政策条例,河南省大病救助范围包括哪些病

4. 河南省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大病救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前应了解的几点

5. 河南省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医疗救助申请书;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调查核实;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复核审批;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扩展资料
救助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河南省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手续

6. 河南医保大病补助政策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三、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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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南省大病医保政策

河南省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为: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特困职工证》;定点医院对本办法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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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病医保政策

8. 河南省大病医保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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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到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应补助。二、定点医疗机构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经医院同意,并出具证明,并报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备案。三、特殊急诊病人到区外医疗机构抢救住院治疗者,凭急救证明,在五日内到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补办有关手续,否则不予补助。四、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地出差、打工等因病住院的,须在当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开展合作医疗的须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五日内与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取得联系,进行登记,出院后,凭处方复印件、住院一日清单、诊断证明、缴费票据、病历复印件及合作医疗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补助。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患结核病、艾滋病必须按照《河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六、未经批准私自到区外医疗机构就诊者,概不予补助。七、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其注册登记的诊疗范围并根据自己的技术设备条件诊治病人,严禁强行收治病人。对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及负责人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向各地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督促实施。二次报销补偿比例分三档,最低为50%8月7日,71岁的黄女士出院了,因为炎性肠病而紧急住院的她,在医院内花了6.5万元,新农合报销后,她还自付了3.5万元。幸运的是,她赶上了我省即将实施的大病保险政策。“全省的大病保险政策是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处调研员戴能光说。以黄女士为例,经过核准,新农合报销后,她自付的3.5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3万元,届时,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再举一例,78岁的肺癌患者刘先生住院共花费40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自付20万元,经核查,20万元费用中合规费用为15万元,那么,他的二次报销金额则为(5万元-1.5万元)×50%+5万元×55%+5万元×65%=7.75万元。此外,新农合大病报销只能报销“合规费用”,该费用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钱从哪来不再交钱,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说,筹资标准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今后,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据戴能光介绍,2014年度,我省的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收入高的地市筹资水平也高,比如郑州市是每人16元,周口市是每人14元。”不过,每个地市的筹资水平虽然不同,但是老百姓享受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补偿办法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2015年前,全部实行即时结报。”戴能光介绍,即时结报也就是病人出院时即进行结报,目前,我省共有295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地区“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凭有效身份证明、转诊证明复印件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结算票据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参合患者进行补偿费用结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大病保险分档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分三个档次报销:1.5万到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您有可能遇到这些情况……省外住院咋办?自付部分打六折再按规定报销蔡先生长年在北京工作,并将父母从老家南阳农村接到了北京。今年6月份,因为突发脑梗,蔡先生的父亲在北京一家医院住院,前后花了9万元,除去新农合报销后,蔡先生的父亲还自掏了6万元。蔡先生疑问,父亲属于省外住院,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吗?“可以,不过标准不一样。”戴能光介绍,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以蔡先生父亲为例,因为他家自付了6万元,他的合规医疗费用为6万元×60%=3.6万元。以此计算,他的二次报销钱为(3.6万元-1.5万元)×50%=1.05万元。多次住院咋办?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高先生因胃肠道疾病,今年一年内住了三次院。对于这样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新农合二次报销怎么规定?《方案》规定,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扣除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以高先生为例,第一次住院,扣除新农合报销后,他自付费用中合规费用1万元;第二次是7000元,第三次是1.5万元,那么,高先生二次报销的钱为(1万+0.7万元+1.5万元-1.5万元)×50%=0.8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大病保险会带来看病难看病贵吗?记者李晓敏实习生邱思捷本报讯有了大病保险的保障,会不会让人们扎堆大医院,造成新的看病难?医疗机构是否会涨价,造成新的看病贵?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农村卫生工作处处长王耀平透露,目前,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也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问:小病会扎堆大医院吗?答:常见病将实行“定额补偿”得知将全面推广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后,一直关注新农合政策的郑州市民黄先生第一反应是:会不会刺激更多的人拥往大医院?“在制定政策时,我们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因此正在制定配套政策。”王耀平说,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人们盲目转诊,我省将实现常见病定额补偿,对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定额补偿就是一种病报销时一口价,在哪级医院都是报销这么多,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常见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引导病人合理分流。”王耀平说,目前,省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专家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调查,首批的常见病定额补偿名单拟设30个。二问:不经转诊去大医院怎么办?答:新农合报销比例将降低20%一直在临床工作的王先生经常碰见这样的病人,一些疾病明明县级医院可以治疗,但由于不信任,一些患者会舍“小”求“大”。目前,对于未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我省新农合在报销时会自动降低10%。“今年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会自动由目前的降低10%调整到降低20%。”王耀平说,这样做就是要严格转诊程序,合理引导和分流参合住院人员,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同时,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我省要求,将其当次住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的80%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三问:医疗机构会借机涨价吗?答:多项监管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对于老百姓来说,一个隐忧是,有了大病保险的支撑,个别医疗机构会不会趁此涨价。“我们也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控制和防范。”王耀平介绍,比如将次(日)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实际住院补偿比、目录外药品费用所占比例、甲类药物所占比例、目录外诊疗费用所占比例、耗材费用所占比例等作为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控制的主要指标,定期统计通报并向社会公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同时,他提到,我省还将推广宜阳、息县新农合按疾病分组分类(A、B、C路径)支付办法。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四问:3个试点市的参合农民怎么办?答: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事实上,新农合大病保险从2013年起,我省的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先后尝鲜,这三个市实行市级统筹。据了解,目前,郑州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新乡为3万元,洛阳为2万元,三个地市大病保险报销的比例均为50%。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这3个地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逐步与省级统筹方案相衔接,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