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回迁房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2024-05-19 09:28

1.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回迁房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您好,交缴标准: (一)回迁房屋原面积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交购房款的以及标准房屋套型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20元交纳增加面积款的(含按照拆迁法规规定安置的无房产产籍房屋),均属与房改政策接轨。其维修基金提取标准按我市房改房平均售价每平方米260元20%的比例提取,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提取52元,存入市房产局维修基金专户。另外,再按与房改政策接轨部分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当时(指签订拆迁协议日期)房改售房成本价的1%向被拆迁人收取维修基金。 (二)标准房屋套型外按市场价格购买增加面积的部分,以及私有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部分,其维修基金按回迁地商品房屋价格2.5%的比例收取。拆迁地商品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含2300元)的,按每平方米2300 2.5%的比例收取;低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按实际购房价格2.5%的比例收取【摘要】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回迁房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提问】
您好,交缴标准: (一)回迁房屋原面积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交购房款的以及标准房屋套型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20元交纳增加面积款的(含按照拆迁法规规定安置的无房产产籍房屋),均属与房改政策接轨。其维修基金提取标准按我市房改房平均售价每平方米260元20%的比例提取,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提取52元,存入市房产局维修基金专户。另外,再按与房改政策接轨部分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当时(指签订拆迁协议日期)房改售房成本价的1%向被拆迁人收取维修基金。 (二)标准房屋套型外按市场价格购买增加面积的部分,以及私有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部分,其维修基金按回迁地商品房屋价格2.5%的比例收取。拆迁地商品房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含2300元)的,按每平方米2300 2.5%的比例收取;低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按实际购房价格2.5%的比例收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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