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失业保险

2024-05-19 23:11

1. 昆明市盘龙区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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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通常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封存失业保险金,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昆明市盘龙区失业保险

2. 昆明市盘龙区范围内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那些手续?

是这样的,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不过,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保险金额度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额度如何计算

4.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因此,计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应以登记人数为准,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就应该算参保。不能以缴费与否作标准,因为这样一来,那些欠费的参保人员就被排斥在外了。

5.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群提供最基本保障,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来制定的。那么失业保险金又是如何来计算的呢?失业金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3、如何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6. 昆明盘龙区办理封存失业保险金要多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通常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封存失业保险金,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在广州工作7年失业保险个人可领多少如何计算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尚未领取期限不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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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失业金领取金额怎样计算

原则上是领取前12个月按档领取,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按最低档走。各个地区领取基数以及各档的界线不一样的,例如北京领取金额的阶段性是按每缴纳5年为一档,1-5年、5-10年,以此类推(遵循算头不算尾原则),20年以上的算一档。而上海则是以10年为一档,20年以上算一档。西安则是1-5年每1年为一档,5-10年为一档,10年以上为一档。

金额方面则是: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百分数,具体的你要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保局。

另:社保金不是一个单独的金额,而是一项社会福利,所以和你的医疗报销、再就业等问题都是有挂钩的,别忘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管办事员要一份失业保险待遇说明,里边会说明你失业期间的详细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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