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农村户口但是就是干了工益性岗位变成了城市户口要怎么改回来?

2024-05-19 01:25

1. 我本来是农村户口但是就是干了工益性岗位变成了城市户口要怎么改回来?

您原本是农村户口,但是盖了公益岗,为以后呢就变成城市户口了,所以您现在根本就,但不回农村户口,只能是城市户口了。

我本来是农村户口但是就是干了工益性岗位变成了城市户口要怎么改回来?

2.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还能再转回农村吗?

比较难,但鉴于你之前就是农村出来的,可以找自己的原农村征求村委意见,只有村里同意了。
然后你才可以持村委会的证明书去乡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迁回农村。
农村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但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并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反过来说,城市户口也可以转到农村户口,但也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并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这个条件主要是,必须由所要转入的村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然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户口准入政策。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3. 我是一名离庆阳市三十多公里路的农村人,想把农村户口办成城镇户口转公益性岗位划来吗

划不来,因为把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可以,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则不可;从政府现在对于户口的优惠政策上考虑也是不划算的;我个人建议你不要换。

我是一名离庆阳市三十多公里路的农村人,想把农村户口办成城镇户口转公益性岗位划来吗

4. 农转城后,户口还可以转回来么

可以的,只是转回来依然要办理相关程序,不过,有的地方有点麻烦,但总的来说,转回去是可以的。

5.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还能转回农村户口吗?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需要满足写了列条件才能由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户口。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扩展资料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有多种途径。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购置房产达到一定要求之后就能解决在城镇落户的问题;又如有些地方是在当地工作年限达到一定长度后就可以转为城市户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转为上海城市户口等等。但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后,还能转回农村户口吗?

6. 我是农村户口转到城市户口的好处与坏处?转到西藏自治区办公厅!叫我干公益性岗位,保安队长!

家里有地的就要放弃,别的没啥,市民待遇

7.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自己原来的土地还属于自己么?国家有权收回么?

转入设区的市需要收回,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定居,且全家户口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不包括县级和县级市。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不愿交回的,继续享有承包地。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在以下情况下,国家有权收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自己原来的土地还属于自己么?国家有权收回么?

8.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吗?

户口迁出后多久能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