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东分配利润如何帐务处理

2024-05-06 04:55

1. 向股东分配利润如何帐务处理

1、你公司账务处理
(1)提取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万
贷:应付股利--XXX公司 10万
(2)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XXX公司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2、如果属于税后利润分配,入股单位不交所得税。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分红收入,本身性质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但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

向股东分配利润如何帐务处理

2. 向股东分配利润如何作分录

通常按照会计分录是:会计人员必须很清楚的向各大股东对公司利润进行分录:赚取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账户
1、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宣布分配方案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3、   应付股利支付股利或利润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3. 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录

 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录: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 。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宣告分配利润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同时,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实际支付利润分配款项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

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分录

4.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分红的方式:分红的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现金分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派发现金,银行转账等。第二种送股的方式,也叫转股,一般是10送1,10送3等,即每10股赠送1股。第三种现金+送股的方式,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一部分现金,一部分送股。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5. 分配利润给股东怎么做分录

分配利润给股东做分录如下: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情况下以年度为准),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1.按相关规定,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以及福利基金借: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贷: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3.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利润)贷:应付股利经股东大会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股本
4.等到最终年度结束,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且将“利润分配”科目下其他有关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分配利润给股东怎么做分录

6.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 公司章程 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8.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一、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需要的条件
对于这个大多数股东或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务,笔者为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这几个条件:
1、具备股东资格是前提。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一下要具备股东资格呢?因为,在实务中很多投资人因为各种原因,其出资时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投资人也就成了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主张分配请求权,虽然有判例认可直接向隐名股东分红有效,但是并不涉及盈余分配请求权。
2、公司有盈余可供分配。
公司有利润可供分配是实质条件,没有利润就不存在分配的可能性。实务中,有公司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把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这种行为严重损失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变相的减资行为,不但要把分配的财产退还给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要有相应的分配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司利润,首先要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但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分配方案是常态,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制定分配方案的,实务中股东间的协议、公司章程、其它有证据证明的等方式都可以成为分配的依据。
综上分析,股东或投资人通过出资的目的就是获得利润收入,因此,盈余分配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从法律层面上对是否分配,如何分配,法律上一般不直接干预。但是,当有其他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长期不分配盈余,致使小股东的投资期望落空时,往往对于是否需要进行盈余分配,法律也会谨慎的介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四条、十五条就是这种司法理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