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赠过程中的一个疑问

2024-05-18 23:19

1. 爱心捐赠过程中的一个疑问

协议的名字除非适用特殊协议,不会影响合同性质和属性。而且【附义务的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你们可以把让他们互相流转设定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不过我个人建议献爱心不讲究形式,你们不一定要写捐赠协议。写成出借协议一举两得。

爱心捐赠过程中的一个疑问

2. 如果我把房子捐给慈善机构,签协议约定我死之后再执行。可是我还没死时,财产要被查封,这套房子也算吗?

属于附条件的赠予,条件没有成立,所以赠予合同没有生效,所以法院是可以查封的。

3. 捐赠保险给慈善机构,对方能否开收据?

捐赠给慈善机构的无论是资金或者是物资,收款或收货的一方给对方都应该开出收据。

捐赠保险给慈善机构,对方能否开收据?

4. 个人股权可以捐赠给慈善机构吗

 根据《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第二条规定,企业实施众多创新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迅速腾空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空间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5. 企业捐赠给哪些慈善机构能够全额抵减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现在能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只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的捐赠。

企业捐赠给哪些慈善机构能够全额抵减企业所得税?

6. 和慈善机构签订捐赠房屋协议但未过户有效吗

有效,必须履行。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7. 慈善机构的会计分录

慈善机构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分录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如下: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账准备
 
10 1141 预付账款
 
11 1201 存货
 
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
 
13 1301 待摊费用
 
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15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16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7 1501 固定资产
 
18 1502 累计折旧
 
19 1505 在建工程
 
20 1506 文物文化资产
 
21 1509 固定资产清理
 
22 1601 无形资产
 
23 1701 受托代理资产
 
二、负债类
 
24 2101 短期借款
 
25 2201 应付票据
 
26 2202 应付账款
 
27 2203 预收账款
 
28 2204 应付工资
 
29 2206 应交税金
 
30 2209 其他应付款
 
31 2301 预提费用
 
32 2401 预计负债
 
33 2501 长期借款
 
34 2502 长期应付款
 
35 2601 受托代理负债
 
三、净资产类
 
36 3101 非限定性净资产
 
37 3102 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38 4101 捐赠收入
 
39 4201 会费收入
 
40 4301 提供服务收入
 
41 4401 政府补助收入
 
42 4501 商品销售收入
 
43 4601 投资收益
 
44 4901 其他收入
 
45 5101 业务活动成本
 
46 5201 管理费用
 
47 5301 筹资费用
 
48 5401 其他费用

慈善机构的会计分录

8. 在国内给慈善机构捐款需要缴税吗?

要的  但也有优惠政策!1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认可的慈善团体进行捐赠,可以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此前只有北京、上海等地几个大型慈善基金会享有这种优惠政策。2.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表示,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所谓税前扣除,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向早报记者解释道:“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有100万元是需要按照相关政策缴税,而他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了其中的80万,那么他就只需要对余下的20万元按照相关政策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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