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入按什么分类

2024-05-18 12:16

1. 政府收入按什么分类

法律分析:政府收入可以按价值构成分类、按收入来源分类、按收入形式分类。政府收入分类是政府收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收入按什么分类

2. 政府收入是哪几类收入?

  政府收入是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到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政府收入分类是将各类政府收入按其性质进行归类和层次划分,以便全面、准确、明细地反映政府收入的总量、结构及来源情况。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
  第一类: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等21款;第二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等6款;第三类: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款;第四类: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第五类:债务收入,分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2款;第六类: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等10款。

3. 政府收入分类的介绍

政府收入分类全面反映了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修订后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具体分类情况是:第一类: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等21款;第二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等6款;第三类: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款;第四类: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第五类:债务收入,分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2款;第六类: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等10款。

政府收入分类的介绍

4. 财政收入的分类是什么?

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5. 财政收入的分类是什么?

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的分类是什么?

6. 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是什么

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
一)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
原则 
含义 
 
1.效率原则 
以征税效率的高低为标准来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所得税一般由中央政府征收,土地税或财产税一般划为地方税。 
 
2.适应原则 
以税基的宽窄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增值税应属于中央税,房产税应属于地方税。 
 
3.恰当原则 
以税收负担的分配是否公平作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收入。所得税应划归中央政府。 
 
4.经济利益原则 
以增进经济利益为标准来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增值税、消费税划归中央。 
 
(二)税收收入划分的方式
方式 
内容 
 
1.分割税额(收入分享) 
先统一征税,然后再将税收收入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加以分割。如原来的“总额分成” 
 
2.分割税率 
按税源实行分率计征的方式,即由各级财政对同一课税对象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 
 
3.分割税种 
 
4.分割税制 
分别设立中央税和地方税两个相互独立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体系。 
 
5.混合型 
 
 
(三)税收收入划分的具体做法
1. 将那些与稳定国民经济有关以及与收入再分配有关的税种,划归中央政府,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 将那些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划归中央政府,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销售税和遗产赠与税等。
3. 对于那些与自然资源有关的税种(如资源税),如果在地区间分布不均匀,则应该划归中央政府,反之则划归地方政府。
4. 将进出口关税和其他收费全部划归中央政府
5. 将那些税基流动性较小的,税源分布较广的税种,如房产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等划归地方政府

7. 财政收入分为哪些类别

一、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1、中央财政收入:
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
2、地方财政收入
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为: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最新财政收入分类方式可以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一、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1、中央财政收入:
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
2、地方财政收入
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
)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为: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最新财政收入分类方式可以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政收入分为哪些类别

8. 财政收入是怎样分类的?

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