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4-05-19 08:37

1. 谁知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谁知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 基金管理公司怎样成立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江苏省专利实施资金?

《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专利实施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申报该计划的企业条件:申请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企业,应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Ø(一)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达标单位;
Ø(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Ø(三)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
 
申报该计划项目条件:省专利实施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Ø(一)有较高的商品化开发价值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Ø(二)上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且被评为“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的,或者是上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进行产业化并且有关专利权仍在质押期内的专利;
Ø(三)无专利权属争议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对省、市、县行政部门已资助过的转化项目,不再立项资助。

申报该计划的时间:①省知识产权局于年初发布年度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②符合条件的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属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材料。③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每年4月底前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④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5月底前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专利实施计划项目期为两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该计划的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低于20万元,其中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专利实施计划项目,补贴专利权评估费用及质押贷款利息的70%,最多不超过30万元,立项当年一次性下达。
 
该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专利实施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Ø(一)专利技术商品化前期的开发费用补贴,包括购置开发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费、实验费、外部协作费、专家咨询费等;
Ø(二)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专利评估费用以及贷款利息补贴;
Ø(三)专利实施期间的专利权维持费及市场监管和维权费;
Ø(四)其它经批准用于专利实施的费用补贴。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江苏省专利实施资金?

4. 如何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及多少资金?

首先,你要找代理注册公司注册,我可以帮你介绍,价格很便宜的,注册资金10万元可以,但是你不需要出这么多的,代理公司帮你出,然后你给服务费用就可以,另外,你要有办公室什么之类的,没有的话代理公司也可以帮你搞定,另外,交税一般是按月交的,代理公司可以帮你搞定,反正一共也就需要几千元,其它的代理公司帮你搞定的

5. 注册资金,公司成立后可以做资金用吗

一、处罚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二、抽逃资金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三、澄清两种误解
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不能算“抽逃资金”。
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不能算是“抽逃资金”。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在你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
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使用,验资完成后注销。
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的资金出入和结算使用。资本入账时同时现金也收到入账,资本帐一般不会改变(除非增资或法律容许的股本减少),但现金帐上反映的现金可合理动用。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注册资金使用的帐户不再需要,凭公司证件把这个临时帐户转为公司的基本帐户,即可以可以支取使用,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工资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
注册资金一般来说要在每年的营业执照年检时要审查,但是我们通过在会计事务所出几百元的报告,就能得到一份审计报告,凭此报告我们可以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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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成立基金公司


7. 江苏地区有没有可以放大股票资金这块的公司,求推荐

苏州应该有很多吧,你百度搜一下就出来很多了,最好是官网,我搜了下什么苏州申穆的,你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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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大公司创立的资金从哪来?

你可以根据所有的技术如何转化为一种生产,就是说把技术变成一个可行性的东西,这个技术怎么样产生效益,把这个过程用文字描述出来,然后找有钱的老板出钱合伙入股投资,并要明确申明你的技术在合伙的公司里占有多少比例的股份。说白了就是你出技术,别人出钱。如是你的技术真是可以产生大效益的,可以找风投给你出钱,做风投的都是大公司诚信还是不错的,比找一些小股东要好的多。马云就是通过风投拿到钱起家的。马云靠的就是一个想法一个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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