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2024-05-19 02:41

1.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对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现场监理部,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电力行业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人。4、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3条执行。5、对重大人身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5条执行。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隐瞒事故: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监理部,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按超高压输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惩罚条款执行。8、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9、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10、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控制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进行处罚。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2. 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
2.1奖励原则
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
2.1.2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1.3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2.1.4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
2.1.5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2奖励实施程序
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2.3奖励基金来源
2.3.1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
2.3.2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
2.3.3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
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
3.1.1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施工队对建设单位查出的安全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实施措施者或整改通报不反馈,给予经济处罚。
3.1.3公司将在抓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上下工夫,加大对“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
3.1.4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责任状目标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6本处罚制度涉及的处罚对象为与南京龙源公司签订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党政主要领导和安监科长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程序
事故和违章罚款项目确定后,由公司安监部门填写罚款通知书,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送达被处罚单位执行。
3.3.发生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的处罚
3.3.1发生特大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集团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国电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
3.3.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8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科技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通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并上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究其责任;
3.3.3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通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3.3.4发生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3. 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

管理奖罚制度(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会议参加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建设、监理单位(格式详见附表)。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1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会议期间秩序制度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会议准备制度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每周四16:00前总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监理单位。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总包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1000元处罚;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向总包单位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总包单位1000元处罚。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更换安全负责人员。要求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总包单位。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三)、资料制度: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每次复试资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500元处罚;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申报验收时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以验收,并向总包单位予以通报。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料300元处罚总包单位处理。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按年度与建设单位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出现不称职现象。无项目章、无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认证。要求总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用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目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每发现一次未审核、代签现象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300元处罚。(四)、质量制度: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更换质量负责人。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总包单位予以5000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要求重视成品保护。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承担。要求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五)、进度制度: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奖励制度: 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单位申报书面资料,经建设、监理考核、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 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楼号,经建设、监理、总包批准后予以300元奖励。上述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说明情况。各项罚款金额、奖励金额均由总包单位递交;甲方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出现的罚款金额、奖励金额由公司负责人递交。

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

4. 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是什么?

1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或没有佩戴工地出入证	100元人民币。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人民币。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	100元人民币。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	100元人民币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00元人民币。
6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200元人民币。
7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	200元人民币。
8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	200元人民币。
9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100元人民币。
10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	100元人民币。
11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	200元人民币。
12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200元人民币。
13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	200元人民币。
14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	200元人民币。
15	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	200元人民币。

5.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调动员工争先创优积极性,增强责任心,维护项目经理部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好岗前培训、安全交底、班前讲话,狠抓落实、检查,严格管理,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办法。安全奖惩只是一种激励机制,不是办法也不是目的。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及下属各作业队。第二章安全目标和职责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因工重伤事故;杜绝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争创安全标准工地。第二条安全职责:经理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名单及分工。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和分工,层层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第三章安全考核、奖励第一条经理部每月对作业队进行安全考核,并与安全标准工地考核合并进行,考核、奖惩标准详见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考核标准⑴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⑵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⑶无责任性路外死亡事故;⑷季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2万元;⑸职工季度负伤频率低于1%;第二条开展安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经理部各部门、各作业队、拌和站、交通保通队限报一名并附工作业绩简介于季度末22~25日期间报经理部,经办公会评审后行文表彰,安全先进个人奖励200元。第三条经理部每月二次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做得好有样板带动作用的工地,将予以表彰奖励。检查结果进入季度考评依据。第四条施工队、拌和站、交通保通队获得经理部考核奖励,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奖励员工。1、达到第二章规定,获业主的安全达标工地的作业队,给予人均100元的奖励。2、安全生产关键在于现场管理,为加强施工现场生产管理,使人人责任明确,个个负起自身职责,特对现场管理人员实行每月安全质量考核,由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定,奖罚标准如下:1、作业队负责人、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整改隐患安排及时,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完善,执行有力,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有关标牌齐全,无安全事故,达到以上要求奖励100元,未达到罚款100元。2、安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为作业队安全负责人)考核标准:施工现场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无违章作业,防护用品及设施齐全并按规定使用,危险地段派有专人负责或设有醒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制止、整改事故隐患及时得力。达到以上要求奖励100元,未达到罚款50元。3、经理部现场负责人考核标准:施工现场工具堆码整齐,有关标志、标牌、安全操作规程齐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齐全,防护设施安全规范;施工作业无违章。达到以上标准奖励100元,未达到罚款100元。第四章安全问题、事故处理第一条对一般违纪违章造成不安全作业的人员,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若再次发现将处以50~2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第二条施工作业现场未作好安全防护、警示标志或防护不完善、不可靠造成安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并暂停相关施工作业,整改合格后方能施工。若上述现象再次发生,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外,同时给予作业队200~500元的罚款,并给予现场负责人100元罚款。第三条对严重违纪违章或施工作业队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冒险蛮干的,给予作业队罚款500~2000元,同时给予现场负责人罚款200~500元,并责令暂停施工作业,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第四条发生安全事故,作业队必须按照《重大风险应急预案与响应实施细则》要求立即电话报告经理部领导,暂停相关施工作业,立即进行现场抢救保护,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发生安全事故按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一条安全问题罚款统一由安质部填发“罚款通知单”执行。安全事故罚款由经理部行文通报和处罚。对作业队的罚款在其验工计价单中列明扣除。对个人的罚款在工资内扣除。第二条所有安全罚款均列入安全质量基金,用于开展安全质量活动和表彰奖励。第三条对个人的行政处罚由经理部办公室行文执行。第四条本办法未明确或规定的其他安全问题或事故处罚参照公司相关奖惩办法执行。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的办法?

6.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的制度?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本文介绍了关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的制度”的内容。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7. 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看这里

1、奖励。
 
 2、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日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金500-1000元,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3、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视情节予以500元以上的奖金。
 
 4、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予以奖励2000-5000元。
 
 5、处罚。
 
 6、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工人违规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在高空(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佩带安全带者,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作业队或班长自行负责。安全网挂设不符合规范的罚架子队长(班纽长)500-1000元。
 
 7、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连者罚款200元。
 
 8、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违者罚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9、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 罚款200元。
 
 10、严禁非机械专业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对个人罚款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11、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私自拉接电线违者罚款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12、工地临时宿舍用电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不得乱接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13、各施工单位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14、私自乱拆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者(防护拦杆、防护设施、安全网等)对个人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
 
 15、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500元。
 
 16、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个人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
 
 17、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
 
 18、临边、洞口等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罚500元。
 
 19、各项目部必须做好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如无三级安全教育罚项目部l000元。
 
 20、发现问题先拍照,再开罚款单,交由财务部进行罚款处理。
 
 21、每周向各班组进行通报一次。奖罚记录每月20号前报公司安环部。

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看这里

8.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本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该施工队安全责任人,承担该施工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3、本项目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责任方,未讲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责任方的,由项目部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4、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测试和安全技术交底,设置兼职安全员积极协助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否则无权结算工程款。
5、各施工队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必须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签字,项目安全负责人拒绝签字时,必须扣除工程款月计量支付的5%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全部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返回:(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